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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风范股份股票代码:601700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范建刚住所: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通讯场所: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权益变动性质: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 指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指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范建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范建刚与南京华之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 《股份转让协议书》 指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 元 指 人民币元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范建刚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201954******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了更好的促进上市公司收购资产的行为。 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交易金额为 96,000 万元。通过本次交易,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实现新能源光伏产业的布局,同时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是为了促成上述交易,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共同为股东创造价值。基于此,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减持部分少量股权。 二、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未制定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若后续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范建刚 288,390,000 25.26%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南京华之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 88,39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741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范建刚 200,000,000 17.52%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范建刚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人民南路 8 号 身份证号码:3205201954****** 受让方:南京华之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 268 号 40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韩莉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MAC52T732G (合称“双方”,单称“一方”) (一)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及股份性质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风范股份8,839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风范股份股份总数的7.7410%)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接受该等转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让。 (二)股份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 44,813.73 万元。 (1)受让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书后六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价 款 8,850.00 万元。 (2)受让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书后十八个月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第二期 股份转让价款 35,963.73 万元。 定的标的股份数量及股份转让价格均相应调整,但本协议约定的本次交易 价款及标的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如果在该等 期间内,上市公司发生除息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不作调 整,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将扣除除息分红金额,本次交易价款相应变 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26%。上述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本次协议转让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股份质押情况。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亦不存在就转让方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的其他安排 四、本次股份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的,披露如下情况: 卖出时间 卖出数量(股) 卖出价格(元)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二、 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范建刚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5 日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 风范股份 股票代码 601700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范建刚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江苏常熟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化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无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无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无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 A股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 变动数量:减少 88,390,000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减少至 17.52%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是 □ 否 ■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范建刚 日期:2022 年 12 月 5 日